近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意见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州措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7月25日、8月3日,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大会部署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8月23日,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意见》(云政发〔2023〕21号,以下简称《省意见》),围绕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云南旅游金字招牌提出了科学定位优布局、创新驱动强品牌、高质量发展优项目、依法整治促市场、服务创优提质量、人才支撑强行业、宣传推广树形象等7个方面重点任务。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推动西双版纳旅游高质量发展,出台了《州措施》。
二、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其中,总体要求部分提出要建成“更高水平的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世界旅游名城,推动西双版纳成为人人向往的旅游目的地”。重点任务部分共分为“完善公共设施打基础、创新驱动强品牌、高质量发展优项目、依法整治促市场、优质服务提品质、人才支撑强行业、宣传推广树形象”7个方面37个具体工作措施。保障措施部分共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建立激励机制、守牢安全底线”4项保障措施。
三、核心举措
《州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省意见》精神,并结合西双版纳实际,提出了若干具体工作举措,核心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突出培育建设世界级旅游品牌。按照《省意见》关于培育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和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持续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工作要求,制定“培育建设世界级旅游品牌”工作措施。明确到2025年,力争创建跨境旅游合作区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亚洲象国家公园1个、国家植物园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围绕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目标,提出高质量推进实施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规划建设亚洲象生态旅游区、澜沧江—湄公河黄金水道国际旅游带等世界级旅游品牌及其支撑项目建设的举措。
(二)突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州措施》中关于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的措施有2方面14条,占全文总措施条数的37.8%,彰显“维护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西双版纳行动。其中,“依法整治促市场”部分共有严厉打击合同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强迫购物行为、严格监管旅游购物市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提高旅游市场智慧化监管效能、规范导游薪酬制度、严格实施行业禁入等9条具体工作措施;“优质服务提品质”部分共有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打造“品质游”服务体系、完善投诉快处置体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和志愿服务组织化功能等5条具体工作措施。
(三)突出政策保障。一是在组织领导上,鉴于旅游业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州措施》提出成立“西双版纳州旅游高质量发展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高位统筹、高效推进。二是在强化政策支持上,提出强化用地保障支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具体措施。三是在建立激励机制,在执行《省意见》“对云岭旅游名县给予相应财政资金及2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奖励基础上,重申“到2025年,州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原则建立旅游高质量发展奖补制度”的要求。
另外,鉴于2023年2月出台的《西双版纳州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对每个年度目标及相关经济指标作了明确,在《州措施》中不再明确各年度旅游主要经济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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