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双版纳州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近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就《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环境基础设施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是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2〕7号),全面加快云南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7月19日《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2号),对云南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要求各州(市)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西双版纳州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工作目标,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牵头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经书面征求州级相关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送审稿),呈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并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3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短板弱项加快补齐,建设形成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第二部分,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主要任务为统筹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主要任务为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收运体系;三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主要任务为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加快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健全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四是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主要任务为统筹规划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主要任务为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快补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缺口、统筹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鼓励县(市)配置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推广“小箱进大箱”模式;六是提升建设运营管理治理水平。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压实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聚焦现状和短板编制行动计划;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和开工建设;三是积极争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四是健全价格收费制度。
三、主要目标指标说明
一是指标项设置。《方案》目标指标项主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设置,对省级提出的项目指标完全响应。
二是指标值设置。根据省级要求,通过对我州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状、需求及缺口摸底,以及向3个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征集“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研判项目支撑,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合理制定《方案》目标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