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双版纳州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以下简称《管理机制》)。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现将《管理机制》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项目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重大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西双版纳州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云政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管理机制(征求意见稿)》,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管理机制(送审稿)》。州人民政府审定后于4月20日正式印发执行。
二、任务目标
按照规划引领、推进项目谋划,协同联动、加强项目调度,压实责任、增强要素保障,注重服务、加强常态管理四个部分,从项目策划生成、审批立项(核准或备案)、招投标事项监督、合同监督、项目实施、工程项目概算调整、项目资金监督、项目后评、项目公平性、合法性等环节进行监督服务和管理,强化规划引领,联动协调,注重常态化全流程服务推进项目实施。
三、主要内容
《管理机制》由总体要求、工作任务、组织领导、保障机制等四个部分构成。
(一)总体要求。从项目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项目投资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等方面,阐述了重大项目实施全过程、全要素、常态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工作任务。围绕规划引领,推进项目谋划;协同联动,加强项目调度;压实责任,增强要素保障;注重服务,加强常态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谋划征集、动态管理、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履约监管、常态化监督等11条贯彻落实措施。
(三)组织领导。由西双版纳州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指挥部统筹协调全州重大项目推进,下设办公室和3个工作推进专班,明确工作专班职责,及时发现反馈需州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
(四)保障机制。从分级分类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督查考核等3个方面确保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四、涉及范围
各县、市人民政府,合作区、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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