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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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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地震应急预案》解读

  • 来源: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5-05-15 1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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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立足我国自然灾害基本国情,着眼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发展,科学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预案》以新修订的云南省《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为指导,进一步理顺全州应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体制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防震减灾救灾职能职责,形成了责任无缝衔接、应急指挥上下贯通、抢险救援规范有序的抗震救灾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内容

《预案》共11个部分。

(一)总则。主要阐明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明确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工作组、现场指挥部职责。

(三)响应机制。主要明确地震灾害分级、分级应急响应、应急级别调整等。

(四)加强监测研判。主要明确强化地震监测、震情速报及灾情报告的部门和内容等。

(五)预防和预警。主要明确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中,队伍能力建设、指挥体系建设、救灾物资与资金准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基础设施准备、宣传培训与演练、应急准备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内容。

(六)应急响应。主要明确启动与发布、应急响应措施等工作内容。

(七)处置程序。主要明确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处置、较大地震灾害处置、一般地震灾害处置过程包括的信息收集、汇总与发布、综合协调、人员搜救、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受灾群众安置、遇难者善后处置、交通运输、应急通信、电力保障、供水供气设施、灾害监测、治安维稳、社会动员、涉外事务、新闻宣传、灾害损失评估、应急响应终止、恢复生产、灾区党委政府的应急处置、应急处置总结等内容事项。

(八)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主要包括过渡性安置、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等。

(九)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主要包括邻近地区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周边国家地震事件应急、特殊地震事件处置、应急备震事件处置、应急备震终止、地震传言事件处置等。

(十)附则。主要包括奖励与惩罚、预案管理与更新、名词解释、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十一)补充和完善。规定因工作需要,根据本预案规定,可由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另行制订西双版纳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西双版纳州地震应急处置流程规范等相关工作细则。

三、重点解析内容

(一)地震响应机制

地震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级、级、级和级。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州内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州上年地区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5级以上地震。

2)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州内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

3)较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州内3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5级以上、5.5级以下地震。

4)一般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州内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多人受伤。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5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 0级以上、4.5级以下地震

(二)响应等级启动

全州范围内的应急响应,由州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启动。县(市)及以下本辖区范围内的应急响应,由本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启动。

1)启动级应急响应程序和工作模式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报州委、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地震灾害应急级响应。建立由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指挥长的指挥体系,由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具体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同时依照程序报请云南省政府、国务院决策部署,由国家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层面抗震救灾工作。

2)启动级应急响应程序和工作模式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报州委、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地震灾害应急级响应。建立由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指挥长的指挥体系,由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具体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同时依照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省层面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给予支持支援。

3)启动级应急响程序和工作模式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由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灾害应急级响应,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当超出本级应对能力、震情敏感复杂或发生在重要时段的较大地震灾害,需要上级支持的,参照应对重大地震灾害执行。

4)启动级应急响程序和工作模式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由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灾害应急级响应,州抗震救灾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震区抗震救灾工作,由灾区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一般地震灾害以下的地震灾害应急应对,由县(市)级以下人民政府根据地震灾害及次生灾害情况,确定本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5)应急响应启动后,应视灾情发展情况或者上级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者响应过度。按照谁发布谁终止的原则,待抗震救灾阶段性工作结束时,及时终止应急响应。

(三)应急响应措施

1)启动级应急响应时

接受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云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州委、州政府统一指挥和分工,协调上下级成员单位的应急联动,对灾区实施有序的救援。

2)启动级应急响应时

1. 州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由州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州地震局第一时间发布震情信息,州应急局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和应急工作需求。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视灾情、震情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研判情势,细化部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2. 州人民政府领导率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赶赴灾区,组织指挥抗震救灾行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分别派出现场工作队赶赴灾区开展工作。

3.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口协调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驻州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交通运输、通信、医疗卫生、社会救灾等救援力量赶赴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各救援力量接受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4.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救灾物资调配、资金保障等救灾措施;视情依据预先编组方案,组建专项指挥部后方工作组,做好统筹协调、信息报送、决策服务保障等工作;协调灾区政府在震中或者选择利于指挥、便于工作、安全可靠地段,开设前方专项指挥部,划分工作、生活、保障等区域,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通信、供电、供水、防洪、防雷、安全、保密、防疫等措施;提供抗震救灾保障服务工作。

3)启动级应急响应时

1. 震区当地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应地震应急预案,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第一时间向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州委、州政府报告情况,提出支援请求、应急需求等事项。

2.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震情灾情信息,协调部署抗震救灾有关工作;提出建议,视情组成州抗震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视情启动救灾物资调配、资金保障等救灾措施。

3.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视情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口协调消防救援、森林消防、民兵、医疗卫生等救援力量赶赴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各救援力量进入灾区后到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到备案,接受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4)应急响应终止

当应急救援工作已经完成、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生命线工程抢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后,应急响应由启动响应的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发布命令终止,抢险救援人员有序撤离灾区。

(四)处置程序

1)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处置

1.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处置:信息收集汇总与发布综合协调人员搜救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受灾群众安置遇难者善后处置交通运输应急通信电力保障供水供气设施灾害监测治安维稳社会动员涉外事务新闻宣传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应急响应终止恢复生产。

2. 灾区政府应急处置:组织发动灾区干部群众迅速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本地消防救援和其他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实行交通管制,保障灾区交通畅通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抢修基础设施严防次生灾害

2)一般地震灾害处置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时,州抗震救灾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五)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

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为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提供基础。

2)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州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经州人民政府审核认定后组织实施。

3)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由灾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与有关《预案》的差异

1)与省《预案》的区别是:增加了加强监测研判章节,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震情跟踪监测、分析研判、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增加了补充和完善章节。

2)与2020年修订州级《预案》的区别是:9章增加至11章,将保障措施纳入预防和预警内容,奖励与责任并入附则,调整设立了加强预测研判、附则、补充和完善三个章节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0227日印发的《西双版纳州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同时废止。本预案由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根据《预案》规定,可由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制订西双版纳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西双版纳州地震应急处置流程规范等相关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