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
为提高西双版纳机场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应对天气等原因导致的大面积航班延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对机场正常运行秩序、民航飞行器安全和乘客出行造成的不利影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双版纳机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旅客至上和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同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开展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西双版纳机场安全顺畅有序运行。
二、响应等级
根据西双版纳机场航班延误架次及滞留旅客数量情况,应急响应等级分为3个等级:机场联动(Ⅲ级)、州市部门联动(Ⅱ级)、州级联动(Ⅰ级)。
机场联动(Ⅲ级)判定指标为某个时点上延误4小时以上未起飞的出港航班达到5—10架次或者旅客滞留人数达到500—1500人次;
州市部门联动(Ⅱ级)判定指标为某个时点上延误4小时以上未起飞的出港航班达到10—20架次或者旅客滞留人数达到1500 —3000人次;
州级联动(Ⅰ级)判定指标为某个时点上延误4小时以上未起飞的出港航班达到20架次以上或者旅客滞留人数达到3000人次以上。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西双版纳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指挥体系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构成。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应急处置指挥部是西双版纳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的最高指挥协调决策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人选根据应急处置响应等级确定。
机场联动(Ⅲ级)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西双版纳机场主要领导(授权人)担任,副总指挥由西双版纳机场分管领导担任。机场联动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西双版纳机场、机场公安分局、有关航空公司、中航油西双版纳站及机场海关、边防检查、检验检疫、出入境管理等单位组成。
州市部门联动(Ⅱ级)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西双版纳机场主要领导(授权人)共同担任。副总指挥由景洪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西双版纳机场分管领导担任。州市部门联动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机场联动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和州交通运输、卫生、旅游及景洪市相关部门组成。
州级联动(Ⅰ级)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西双版纳机场主要领导(授权人)、景洪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州级联动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州市部门联动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和州公安、新闻、武警部队等单位组成。
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落实中国民用航空局和省委、省政府处置大面积航班延误的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民航有关规定统筹指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机场各保障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协调民航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工作支持和应急便利。
(二)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工作职责
西双版纳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机场运行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机场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机场运管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制定应急培训演练计划并监督实施,检查各单位应急装备配置和管理维护情况。协调各方落实应急处置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整理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有关信息数据,为应急处置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协调应急保障,指导做好候机楼内滞留旅客服务、疏散和食宿安排,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记录应急过程,评价应急行动,撰写应急工作总结报告。承办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一)景洪市人民政府
协调市相关部门配合西双版纳机场及州直相关部门做好西双版纳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二)州直相关部门
州公安、交通运输、卫生、旅游、新闻等部门协助西双版纳机场及相关单位做好大面积航班延误安全保卫、交通保障、医疗急救、食宿安排、舆论引导等方面工作。
(三)西双版纳机场
充分发挥机场管理服务协调职能,建立健全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机构,明确组织指挥、信息共享、处置程序和服务保障等内容,使应急处置工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及时向州人民政府、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报大面积延误处置信息,与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统一信息发布渠道和对外宣传平台,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提前预留备降机位,合理分配停机位、登机口和行李转盘等重要资源,提高廊桥使用效率,方便旅客登离机。协调有关航空公司及驻场单位统一调配资源,做好航班延误退、改、签和滞留旅客登机离港或疏散安置服务工作;在候机区设立综合服务柜台,配备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合理储备补充候机楼饮水、餐食等物品,及时提供医疗服务,妥善处理航班延误对旅客造成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遇有国际航班时,协调联检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确保滞留快速办理联检手续。强化各类设施设备和进出港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建立备份制度,避免因设施设备和系统故障导致或加重航班延误。
(四)机场公安分局
根据响应等级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候机楼现场巡查警力,依法开展现场秩序维护。对少数带头闹事、冲击乘机柜台和安检通道、拥堵登机口、霸占机坪跑道滑行道及飞行器、破坏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攻击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等违法行为依法果断严肃处理,维护机场正常运营秩序。采取必要措施保持航站楼陆侧交通秩序,引导应急车辆、滞留旅客疏散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强化日常应急准备和模拟演练工作,增强应急处突能力。
(五)有关航空公司
切实履行民航运输主体责任,妥善做好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旅客呼叫中心,通过网络、手机、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向旅客发布航班延误动态信息(包括延误原因和航班预计起飞时间等)。以滚动方式预留总运力的1%作为备份运力,强化航班运行监控,合理安排航班计划和执飞机组,第一时间向机场方面提供航班计划和航班动态信息。涉及的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解决运行服务问题,做好滞留旅客安抚工作;航空公司要安排专人到空管运控中心值班,协调航班运行有关事项。在机场公布航空公司服务(投诉)电话,严格执行航班延误服务标准,免费为旅客办理退票和改签手续。对分(子)公司、过夜基地、驻外营业部、地面服务保障部门充分授权,确保及时为滞留旅客解决问题、安排食宿提供补偿。各航空公司之间要尽快签订相互无条件签转协议。
(六)中航油西双版纳站
及时掌握航班动态,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保障设备,备好备足加油车和设备,确保油料正常供应。对应急处置指挥部通知需加油航班优先予以保障。
(七)机场联检单位
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出入境管理等部门配合机场做好国际航班延误情况下的处置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开闭通道,做好国际航班旅客的进出港服务,确保旅客快速、顺利办理联检手续,同时做好国际航班的备降服务工作。
(八)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五、应急处置基本程序
(一)预警发布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为西双版纳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指挥部办公室收到现场航班延误情况报告后,综合分析、科学研判,达到规定条件和标准时及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告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收到预警信息的各部门反馈情况和实时航班延误架次、滞留旅客数量,对照响应等级进行研判。
达到机场联动(Ⅲ级)响应等级时即向西双版纳机场主要领导报告;达到州市部门联动(Ⅱ级)和州级联动(Ⅰ级)响应等级时即向州政府应急办报告。
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及时把航班时刻、延误时间、旅客人数、头等舱旅客、中转旅客、旅客客票、鲜活货物、急件货物等航班延误信息和有关动态报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按规定报西双版纳机场领导、州政府应急办、民航云南监管局及云南机场集团运行指挥中心,为应急处置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三)分级响应
达到机场联动(Ⅲ级)响应等级时,各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要求和以下程序、内容进行处置:召开指挥部联动协调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值班领导接到会议通知后20分钟内抵达会场,迅速研判形势,安排有关工作,有关领导第一时间抵达一线岗位指挥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信息报告州政府应急办、民航云南监管局及云南机场集团运行指挥中心。
达到州市部门联动(Ⅱ级)响应等级时,在机场联动(Ⅲ级)响应等级工作内容基础上增加以下事项:州政府应急办按照规定将大面积航班延误情况上报州人民政府,按照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协调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西双版纳机场开展滞留旅客疏散、交通保障、食宿安排、医疗急救、安全保卫等工作。
达到州级联动(Ⅰ级)响应等级时,在州市部门联动(Ⅱ级)响应等级工作内容基础上增加以下事项:州政府应急办按照规定将大面积航班延误情况上报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应急办,按照省政府应急办和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协调州有关部门和单位,并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应急处置响应级别的变更与解除,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综合航班保障情况评估后提出建议报应急处置指挥部决策。
六、总结讲评
西双版纳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置指挥部及时召开总结会议,各成员单位提前梳理有关情况并通报经验教训,会后于规定时限内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送书面报告。
七、有关说明
本预案所述大面积航班延误是指因西双版纳机场出现低云低能见度、雷雨等极端天气,机场或重要航路流量控制,机场供电、行李分拣、安全检查、助航灯光等系统出现重大故障,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器紧急事件导致机场运行中断或部分中断,大型活动、空防或治安事件,以及目的地机场不能正常降落导致本机场始发航班不能准点离场等造成的大量航班延误情况。出现上述情况时,根据本预案启动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西双版纳机场运行保障实际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备州政府应急办和云南机场集团。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