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三县市认定的“无传销社区(村)”进行复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法制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战略部署,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西双版纳州打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政法委、州公安局、州法院和州检察院等单位组成“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复核小组,对通过三县市认定为“无传销社区(村)”的10个社区进行了复核。

复核小组依次走访了景洪市纳昆康社区、沧江社区、告庄社区、滨江社区、大沙坝社区、花卉园社区,勐海县象山社区、沿河社区,勐腊县新城社区和曼它拉社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方式,围绕机制建设、打击成效、宣传防范、处置规范和维稳/舆情及上级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综合评分。最终,各社区以最高分98.25分(大沙坝社区)、最低分90.8分的分值通过了“无传销社区(村)”的评定条件。

复核小组对各社区在打击防范非法传销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也作了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持续有效性。二是要结合社区实际,发挥党员、群众及“双报到双服务”志愿者的作用,增强打击防范非法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骨干力量;三是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利用好在职党员教师、网络载体开展好辖区校园打击防范非法传销的宣传力度。
各社区均表示,坚决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以《云南省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标准》为依据,以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检查出的问题为导向,加强对“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的指导,结合社区民情,强力防范、治理、打击非法传销案件,努力营建“无传销社区(村)”模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