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效预防和降低涉及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及驾乘汽车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伤亡风险,即日起在景洪市辖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提升摩托车、电动车头盔佩戴率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
一、整治时间
2025年6月10日起并长期执行。
二、整治范围
景洪市全市范围内。
三、整治内容
1. 驾乘必戴头盔: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严格依法查处。
2. 驾乘必系安全带:汽车驾驶人及乘客未规范使用安全带的,严格依法查处。
3. 严查交通违法:摩托车、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的,严格依法查处。
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加强对辖区内群众的广泛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自觉主动遵守交通法规。
整治期间,对于轻微违法的驾乘人员,采取现场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方式进行教育。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内部工作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被查获的违法行为将通报所在单位和纪检部门。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景洪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