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创 我州防汛避险转移群众有补助

来源:西双版纳网
作者:马芸 胡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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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0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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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正式印发《西双版纳州防汛避险转移经费补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以制度化形式,为防汛避险转移群众提供稳定资金保障,破解群众“不愿转、不急转”的痛点,筑牢基层防汛安全防线。

《指导意见》以“能转全转、应转早转”为原则,严格绑定《西双版纳州村组转移避险“三转”工作机制》,补助仅对按该机制指令转移的群众发放,确保资金精准投放。“三转”即“户转户、组转组、村转村”三级转移模式,分别由村组应急明白人、村委会、乡(镇)政府分级启动,实现防汛转移精细化、有序化。该项由我州根据应急实际情况创新的工作举措,是补助政策落地的重要基础。

《指导意见》补助标准明确,启动“三转”转移的人员,按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不足12小时不予补助、12小时至24小时按半天补助,原则上补助时限不超过10天。资金发放遵循“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州核”五级闭环流程,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生转移后按正常程序最快两个星期可领取,最晚于当年10月31日前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直达群众。

《指导意见》还明确,各县(市)可在不低于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补助标准,每两年复核调整一次并备案;应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严肃追责。

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州防汛减灾工作从“指令驱动”向“制度保障”转型,将群众安全责任与切身利益紧密结合,为打通防汛避险“最后一公里”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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