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的通知

西科联发〔2026〕6号

来源:西双版纳州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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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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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科工局、财政局,西双版纳州各企业:

根据《云南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办法》(云科规〔2025〕2号)要求,为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将2026年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西双版纳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财政资金使用违法、违规以及其他诚信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科研及其他领域失信名单。

(二)2024年度研发投入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已按要求依法如实填报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统计相关报表。

二、申报材料

(一)2026年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企业2023年度、2024年度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2023年度无研发投入数据的,企业需提交说明材料。

(三)企业登录信用中国查询打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材料经企业盖章后,纸质材料报送本县(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三、申报、审核与资金拨付流程

(一)企业申报。2026年9月30日前,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向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视同放弃补助。

(二)受理初审。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受理所属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及《县(市)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2)(注:财政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于2026年10月15日前报州科技局。

(三)州级复核。州科技局汇总审核县(市)上报的材料数据,根据年度补助资金总额及企业申报情况,会同州财政局提出拟补助的企业名单与金额。

(四)公示与拨付。州科技局会同州财政局将拟补助的企业名单与金额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企业。

四、有关要求

各申报企业须准备研发投入相关材料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补助资金由企业统筹用于开展研发活动支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遵循《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对研发支出进行财务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退回财政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方式:

1.州科技局:求三,景洪市民航路15号州科技局三楼,0691-2151059;

2.景洪市科工局:陈铁,景洪市勐海路36号4楼,0691-3069008。

3.勐海县科工局:董辰,勐海镇佛双路90号三楼 0691-5122712。

4.勐腊县科工局:刘毅,勐腊县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109室,0691-8160690。

 

附件:1:2026年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docx

     2:县(市)初审结果汇总表.xlsx

 

 

 

西双版纳州科学技术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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