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10项西双版纳州地方标准的公告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
10项西双版纳州地方标准的公告
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版)>的通知》(国市监标创发〔2025〕92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712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州市级地方标准评估和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普洱茶标准体系表》等10项西双版纳州地方标准,具体目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