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50-8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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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 主体 |
西双版纳州委、州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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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概述 |
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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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是景洪市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项目,2021年以来全市完成25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管网改造15.9公里,新建市政配套管网50.62公里、雨污分流改造 4.867公里,管网缺陷修复约1.15公里,日常维护、清掏、疏通雨污管网89.75公里。 二是景洪市持续推进江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配套管网项目、新建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江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促进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效能显著提高。 三是版纳州按月对景洪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行调度,并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督办、约谈,切实加快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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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景洪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10月22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验,专家组认为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6日开展州级验收,专家组认为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2026年5月11日,经中共云南省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予以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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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陈遥,0691-2127581 电子邮箱:29468459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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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