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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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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输无合法来源货物涉案车辆的认领公告

  • 来源: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5-07-31 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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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烟草部门在联合处置涉烟违法案件时在案发现场依法查获了一批权属不明的运输卷烟车辆。经多方联系,至今无人认领。

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53号)规定,西双版纳州商务局、西双版纳州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本公告:

一、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本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政府门户网站和西双版纳融媒APP同步发布)到西双版纳州烟草专卖局(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78)认领。

二、认领条件:车辆权利人需持以下材料认领:车辆合法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等)、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处置程序:公告期届满仍无人认领的,州商务局、州烟草专卖局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车辆价值进行评估,并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拍卖所得款项按规定上缴国库。

四、法律责任:权利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认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依规依纪处理。

五、联系人及方式

西双版纳州烟草专卖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磊,电话:13988136996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浩任,电话:06912565519

特此公告。

 

附件:无主车辆登记信息表.xlsx

 

 

西双版纳州商务

西双版纳州烟草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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