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于近日发布《关于2025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确定了2025年全州3县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江河箐沟防汛联合响应、水库电站水闸堤防安全度汛防汛责任人,现向社会公布。
西双版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4月30日
附件3西双版纳州水库电站水闸堤防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