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8-28

关于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二届次会议

77号提案的答复

 

刘顺琼等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西双版纳州发放高温补贴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企业执行高温补贴情况。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精神,切实保护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安全和身体健康,2013523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98号),明确了高温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即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按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补贴,日最高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为准201367日,我局转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1369号)。目前,全州部分企业已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发放了高温补贴。

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执行情况。按照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规定》(云人〔200442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云办通发〔201634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家和省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社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自行建立津贴补贴项目、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201812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机关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和奖励项目的通知》(云办通201855规定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执行的范围和标准,高温补贴未列入机关事业单位执行的津贴补贴项目。今后,如有省级有关部门来我州调研时,我们将积极反映我州实际相关问题。

感谢你们对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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