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审批办理程序
1、派出所受理。
2、分局审核。
3、治安支队审批。
户口审批手续
1、迁景洪落户申请表。
2、户口证明。
3、相关材料及证明。
说明:
1.在没有正式提交之前,该审批可以修改和删除;正式提交以后,将不能修改和删除。
2.在前一个项目没有审批完毕之前,不可以进行同一项目的第二次申请。
设 为 首 页 | 加 入 收 藏 | 友 情 链 接
Copyright @ 2005-2006 xsb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主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信息中心E-mail:webmaster@xsb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