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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办事程序 |
申报材料 |
承诺时限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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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国商务、定居、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就业 |
受理、审批 |
1、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接受受理民警询问,提供两张符合公民因私出国(境)标准的照片并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护照换发的还需交验原护照;
4、护照遗失补发还需提交在省级报纸上的登报声明。 |
受理、审批、制证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护照遗失补发自受理之日其3个月内予以补发 |
国家计委、财政部云价发(2000)116号:首次申请、护照换发200元/证;护照遗失补发40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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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公民赴港澳探亲、商务、培训、就业、旅游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
受理、审批 |
1、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接受受理民警询问,提供两张符合公民因私出国(境)标准的照片;
3、通行证换发的还需交验原通行证;
4、通行证遗失补发还需提交在省级报纸上的登报声明。 |
受理、审批、制证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 |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10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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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临时居留证 |
受理、审批 |
1、交验有效身份证和入境证件;
2、提交中方主管机关拟同意就业(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营业(工商营业执照)的公函或入学通知书及住院证明等相关证明;
3、提交健康检疫证。 |
1个工作日 |
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15元/证,延期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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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
受理、审批、签发 |
边境旅游: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两张符合公民因私出国(境)标准的照片参加有边境旅游组团权的旅行社组团出境。
边境贸易:1、提交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在出境地县(市)暂住的(暂住证),接受受理人员询问并提供两张符合公民因私出国(境)标准照片;
2、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境外相关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或项目合同复印件;
4、工作或主管单位意见;
5、出境地县(市)边境贸易管理部门出具的有负责人签字的证明函。 |
自组团旅行社报送完整团队资料24小时内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64号
一次入出境有效的为20元/证;多次入出境有效的为10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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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