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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办事程序 |
申报材料 |
承诺时限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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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或省产业政策和环保限制类的基本建设项目 |
受理、审核 |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或可研报告;
3、以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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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中型和省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 |
受理、审核 |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3、以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建设用地、环保、公安、消防、资金等)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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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营性基本建设项目 |
受理、审核 |
1、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确认意见、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划管理单位的批复;
3、资金审计验资报告(包括审核资本金的到位情况;
4、企业自筹资金情况和银行验资报告;
5、项目法人情况;
6、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要求留联系人电话、姓名)。 |
11个工作日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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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州、市、县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议项目(含政府投资公司贷款,贴息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 |
受理、审核 |
一、项目建议书:1、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3、州市县规划部门提供的选址意见;4、项目法人基本情况;5、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1、项目申请报告;2、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规划用地许可证;4、土地预审报告(新增土地);5、环保、公安、消防、劳动安全、卫生部门意见;6、资金验资报告;7、要求提供的其它附件。 |
11个工作日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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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州市县属事业单位,需经规划部门审批自筹资金、投资规划在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 |
受理、审核 |
1、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2、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许可证;
3、土地预审报告(新征土地)
4、资金审计验资报告;
5、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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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齐备11个工作日上报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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