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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办事程序 |
申报材料 |
承诺时限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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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征用林地审批(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 |
申请、审核、审批 |
1、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2、使用林地申请表;
3、批准文件;
4、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5、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6、建设单位与被临时占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
20日内 |
财综(2002)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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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木采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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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核、审批、发证 |
1、采伐林木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
2、伐区调查文件;
3、上年度采伐更新证明文件。 |
20日内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196号1.5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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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木材、林产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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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核、审批、发证 |
1、木材经营(加工)申请许可表;
2、固定的木材经济(加工)场所;
3、相应的资产设备和资金;
4、相应的从业人员;
5、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
20日内 |
云发改收费(2004)308号工本费40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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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证 |
申请、审核、审批、发证 |
驯养繁殖许可证: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文件、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认可证申请表、资金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营许可证: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文件、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许可申请表、资金证明、经营场地使用证明、进货渠道承诺书。 |
国家重点野动物30—60工作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个工作日 |
省财政厅、物价局、林业厅云林联字(1993)191号工本费10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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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林木种子(苗木)经营、生产许可证 |
申请、审核、审批、发证 |
1、申请书;
2、生产基地、土地使用权证明;
3、法人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5、生产经营的品种目录;
6、验资。 |
30个工作日 |
国家计委、财政计价格(2002)210号工本费10/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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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木材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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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核、审批、发证 |
1、合法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2、木材来源合法的证明文件;
3、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5、木材数量与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合法证明文件标准数量一致。 |
3日内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196号1.5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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