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依据
及标准
备注
1、核发常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申请、审核、审批、发证
1、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3、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4、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5、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6、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
7、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8、生产品种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生产种子是转基因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农业转移基因生物案件证书;
9、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15个工作日
云价费字(1992)452号
工本费5元
2、核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3、种子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4、种子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仓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5、种子经营场所照片。
3、主要农作物种子品种审定
申请、初审
1、申请人提交参加省品种试验试种子品种介绍材料;
2、按省品种审定委员会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
3、召开州品种审定小组会,进行品种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4、上报省品种审定委员会
30个工作日
邮寄费、检疫费、试验费
4、核发《农药经营资格认可证》
申请、填报、审核、审批、发证
1、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
2、农药经营复印件;
3、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营业设备、环保设施清单;
5、安全防护措施及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说明;
6、农药经营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复印件;
7、农药质量管理手段说明。
20个工作日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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