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西双版纳州文化艺术精品奖励实施办法》的建议  
 
作者:州文体局    文章来源:西双版纳州政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3  

 

 

  号:70   承办单位:州文体局

 

西双版纳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有着享誉全国的知名作家及艺术家,加上随着旅游市场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旅游意识也不仅仅看天然的绿色宝库,动物王国,而更倾向于文化的旅游,那就是旅游中既要有能看,能听的东西,又要有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随着西双版纳州经济能力的不断提高,为做强做大文化旅游市场,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支持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一批对宣传西双版纳和树立西双版纳良好形象发挥作用的文化艺术精品,建议州委、州政府根据我州艺术品种、艺术水准、民族特色等,建立《西双版纳州文化艺术精品奖励实施办法》,把民族民间文化活动经费和艺术创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艺术生产和民族民间文化活动稳定的经费来源渠道,为繁荣创作和组织引导民族民间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对有突出贡献的民族文化优秀人才进行奖励,对在全国或国际上产生一定影响的文化精品给予重奖,对宣传西双版纳和树立西双版纳良好形象,发挥作用的文化艺术精品给予重奖。

建立精品奖励办法,可以吸引、鼓励和调动州内外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西双版纳,创作出更多反映西双版纳风貌的不同体裁、不同题材和不同风格的文学艺术精品,繁荣我州文化艺术事业,推动我州民族文化大州的建设,培育出一大批德艺双馨的本土优秀文艺人才。

 

提 案 者:杨洪雯

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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