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复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版纳州政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9  

 

A

 

州政法委

 

关于办理政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文教委员会:

2006516州委办转来关于你单位在政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所提“关于保障禁毒工作顺利进行的建议”的委员提案。州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于517下发了《关于办理政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州禁毒办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上报材料,经州委政法委认真分析研究,现对提案中的四点建议答复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A

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按照全省禁毒工作会议要求,我州及时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5--2007年),并在州禁毒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州委宣传部牵头,州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组织并落实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把禁毒宣传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将禁毒宣传纳入干部培训制度;设立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制度。

为有效控制毒品和艾滋病的蔓延,保障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成立了由州委江普生书记任组长的州禁毒、防艾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抓好宣传协调工作,州禁毒办成立了宣传协调小组,负责全州禁毒宣传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建立了禁毒工作新闻发布制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毒情形势和禁毒工作情况。建立了禁毒、防艾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4月至6月,先后召开了三次由州委宣传部、禁毒办、防艾办、禁毒劳教所、教育局、计生委、监察局、文体局、财政局、广播电视局、报社、妇联、团州委、旅游局等十余家单位共同参与的禁毒、防艾宣传工作联系会议。

2005年底,禁毒人民战争“五个知晓”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5%,农村达到65%;到2006年底,知晓率将在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75%;到2007年底,知晓率将在城市达到95%,农村达到85%以上。禁毒宣传工作,现正有序地正常开展。

2、加大对现有戒毒劳教所的资金投入力度,一方面保证现有戒毒所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提高戒毒人员的生活质量,减少戒毒工作中有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A

州戒毒劳教所隶属州司法局,历年来,州级财政均不断加大对其的各项经费投入力度。如2006年,财政预算共安排248.75万元,同比去年预算多安排51.18万元。其中:干警公用经费50万元(年人均0.862万元)同比去年预算多安排41.3万元;劳教人员劳动教养经费66万元(月人均0.0105万元),同比去年预算多安排16.73万元。劳教人员劳动教养经费我州按照规定月人均0.015万元的70%安排(即:月人均安排0.0105万元),差额部分由劳教人员劳动创收弥补。

建议:州级财政根据我州经济发展状况及戒毒劳教所工作任务量的实际,不断调整、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戒毒劳教所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大强制戒毒场所在建工程的资金投入。目前正在兴建的景洪市公安局强制戒毒中心,除省里补助的部分资金到位外,地方配套资金尚未到位,勐海、勐腊两地均有类同情况。建议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尽快给予落实,以保证工程能按期完工,使戒毒中心能如期投入使用。   B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下,景洪市中心戒毒所于2005321正式启动建设,目前,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劳动康复区已全面完工;隔离戒毒区已进入单体工程装修、清场收尾阶段;强制戒毒区已经完成基础浇筑;干警备勤室、干警食堂已经竣工;挡土墙、围界、锅炉房等附属工程的建设全面施工。截至518,已将收戒的所有学员(204名)转入中心戒毒所。劳动康复农场基地建设也初见成效,畜牧养殖场已经建成,小型水库已竣工蓄水。

景洪市中心戒毒所项目资金总投入估算1478万元。已到位资金有:国债资金250万元;景洪市公安局原强制戒毒所土地置换费100万元;州财政垫付200万元;去年底省、州发改委下文省政府配套资金100万元,还尚未到位。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正进一步落实中。勐海县强制戒毒所康复基地一期扩建工程新增的20个戒毒室已投入使用。勐腊县现无再建工程。

目前,我州强制戒毒所收戒容量为804人,其中:景洪市中心强制戒毒所及康复农场建设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收戒容量为304人;勐海县强制戒毒所及康复农场收戒容量为300人;勐腊县强制戒毒所及康复农场收戒容量为200人。

4、将乡镇开展禁毒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并按期按数拨款到位,以利工作顺利开展。   C

当前,各乡镇开展禁毒工作所需经费尚未纳入各市、县的财政预算。但各市、县财政在禁毒人民战争中均拨付禁毒工作专款,景洪市20052006年由市财政拨款20万元用于强制戒毒所生活经费。勐海县财政每年拨出30万元禁毒专项经费用于毒品问题严重的乡镇补助、全县的禁毒宣传、举报有奖等。勐腊县财政安排禁毒专项资金15万元;勐腊县各乡镇结合各自情况也安排了0.51万元不等的禁毒专项资金;四个国营农场安排的禁毒专项资金都在1万元以上。

“将乡镇开展禁毒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并按期按数拨款到位”这一建议,州委政法委无法加以解决。

理由:1、州委政法委属党委职能部门,不对经费进行管理和分配;2、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州级政府预算由州级各部门预算组成,州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可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县级政府相关专项工作给予适当补足。所以,乡镇所需工作经费应主要由县级政府予以解决。

建议:1、各市县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及所辖乡镇毒情,加大对禁毒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并将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各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本着节约及合理利用现有经费的前提,打好这场禁毒人民战争,全面遏制毒品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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