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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复文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版纳州政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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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州林业局 西林发〔2006〕37号 关于对政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第九届第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罗长生委员: 您在州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正确处理森林保护与生态旅游的关系 促进版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及广大关心全州森林资源保护、关注生态旅游开发事业的有识之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时对您给我们提出的如何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旅游两者关系的各项合理化建议表示深深的感谢。 西双版纳州是我国热带生态系统和森林植被保存较为完整、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一直以来我州的森林资源保护受到了中央、省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广泛的关注,因此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特别是计划经济时代,我州一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森林资源实行严格的保护,并建立了402万亩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开发我州森林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州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勐养保护区三岔河投资建设了全州第一个森林生态旅游景点,揭开了我州森林生态旅游景点建设的序幕,先后开发建设了热带植物园、原始森林公园景区、雨林谷景区、望天树景区及打洛森林公园等一批生态旅游景区景点,这些景点景区的建立为我州进一步探索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但这些景点的开发规模只有5.4万亩,仅占我州有林地面积的0.3%,因此确实存在保护与开发不协调,保护不能很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的情况。 为改变当前这种保护与开发不相适应的局面,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市场的要求,我州已把森林生态旅游纳入“十一五”期间林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并于2005年底组织政策研究室、州林业局、保护局、旅游局等单位开展了全州森林生态旅游的调研工作,2006年7月编制完成了《西双版纳森林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在未来五年的时间里我州将把景洪作为全州森林生态旅游发展网络中心,并依托野象谷景区、热带植物园景区、望天树景区、傣族园景区、绿三角景区、古茶园景区和森林徒步旅游景区等七个景区景点,开发和建立四条森林生态旅游线路,分别为:北线,景洪——原始森林公园——野象谷——基诺山;东线,傣族园——雨林谷——植物园——绿石林——宝角牛洞——望天树——易武古镇——孔明山或磨憨口岸;西线,景洪——南糯山古茶园——勐海茶厂——省茶科所——布朗山——打洛;澜沧江湄公河旅游线,景洪——傣族园——关累码头——绿三角公园。这四条旅游线路的建立将使全州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旅游网络,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州森林生态资源的开发力度,使我州森林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得以更为合理的开发,从而真正走上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这一良性的发展轨道上来。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旅游的开发,给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更多的合理化建议。再次对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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