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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双版纳州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性收费项目缴款方式及程序 | |||||
| 作者:便民服务… 文章来源:便民服务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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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方式:委托工商银行东路分理处代收。 缴款程序:1、执收单位凭收费许可证各自到州、市财政局综合科领取《西双版纳州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或《景洪市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2、执收单位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预算外资金时,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西双版纳州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或《景洪市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并加盖执收单位印章后,将缴款书第1联交缴款人,由缴款人(含单位和个人,下同)持缴款通知书到代收银行(工商银行东路分理处“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将应缴的费用直接缴入州、市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其中:(1)采用现金方式缴款的,缴款人持缴款通知书到财政委托银行(工商银行东路分理处)缴款,银行核对无误后,在缴款通知书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同时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给缴款人,缴款单位或个人凭缴款书第一联(回单)到执收单位办理相关手续;(2)采用转账方式缴款的,缴款人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转账,待款到账后(最多不超过3天),再持缴款通知书及有关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银行核对无误后,在缴款通知书加盖“转讫章”,同时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给缴款人,缴款单位或个人凭缴款书第一联(回单)到执收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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