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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双版纳州禁毒劳教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 |||||
| 作者:州政府办 文章来源:州政府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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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发〔2001〕39号)精神,西双版纳州禁毒劳教所是州司法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劳动教养法规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依法教养;组织制定所内管理制度和措施;编制劳教所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干警、职工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考察、配备劳教所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指导共青团、工会、妇女、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劳动工资、工人管理、社会保障统筹、优抚等工作;办理干警、职工任免奖惩呈报手续、警衔调整材料的上报工作;负责干警、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所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执法情况,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五)负责年度经济发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全所的生产经营、安全、环保,负责对下属的企业进行指导生、政策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六)负责劳教人员的收容的执行,依法办理劳教人员延长或减少劳教期限、提前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请假放假和“三试”等手续的呈报工作和法定权限内奖惩审批事项。警戒护卫、劳教人员的生活卫生和劳动生产工作,维护劳教场所安全和稳定;负责及时查处劳教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对逃跑劳教人员进行及时追捕。 (七)负责全所经费预算申请、领拨、监督使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警用物资装备的管理;负责全所财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所内的布局、新建、改扩建、撤销、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规划,对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论证、报批,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九)积极促进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建设。 (十)负责对戒毒药品和矫治方法的研究。 (十一)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劳教局、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西双版纳州禁毒劳教所内设8个职能科室和2个管理大队,均为副科级。 (一)政治处 负责全所干警、职工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全所机构编制和协助上级考察、配备劳教所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负责办理干警、职工招录、退休、任免、奖惩呈报手续和警衔材料上报工作;负责本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统筹、工人管理、优抚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和权限内干警、职工的培训;负责领导全所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女、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干警、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全所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监督的制度、措施贯彻落实;负责对违法违纪案件、责任事故的查处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劳教所的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工作的指标起草、制定和汇总工作;负责所办公会决定事项和机关重大事务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助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分类建档存放保管;组织实施对全所工作的综合性考核;负责全所机关信息、调研、文秘、档案、信访、保密、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三)财务科 管理全所经费、国有资产和财会工作,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参与本所经济活动分析、论证;负责指导大队财务工作,检查各生产经费核算单位经济收支情况;协调处理好与地方财政、税务、物价、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关系。 (四)生产计划科 负责全所经济发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指导、协调劳教大队的生产经营工作;负责全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技术改造、科技项目开发等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论证、审查、上报和执行,监督、检查投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全所生产物资和产品销售,招商引资等营销工作;做好市场分析,掌握市场信息。 (五)生活卫生科 全面贯彻执行《劳教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办法》,制定本所生活卫生各项管理细则;保障劳教人员生活物资供给;管理劳教人员生活服务站和劳教食堂,按期公布伙食帐目;管理、维修劳教人员生活设施;负责劳教人员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内务卫生及个人卫生,积极做好季节性、多发性疾病的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生活卫生达标升级工作。 (六)管教科 管理和指导全所贯彻执行劳动教养法规、所管安全和所政设施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配置全所的警用装备和物资器材;负责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遣、执行,依法办理劳教人员的延长或减少期限、提前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请假放假等事项的呈报工作和法定仅限内奖惩审批事项;负责劳动教养人员管理工作中案件、事故的查处;组织实施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工作;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场所安全稳定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制定全所教育改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本所创办,劳动教养学校升级资格自考、呈报;负责对劳教人员的试工、试农、试学;负责收集整理并定期分析劳教人员思想动态;对劳教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治、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组织指导个别教育工作,社会帮教及教育质量抽样考察;负责全所教育经费使用、监督,参与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七)警戒护卫科 负责维护劳教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协助制止劳动教养人员闹事、逃跑和追逃工作;负责对全所装配的枪支、弹药、警戒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等工作;负责劳教所安全检查,巡逻以及门卫值班,禁闭室等重点部位安全护卫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成批劳教人员转移、集会、出工、收工等护送工作,防御外部坏人的捣乱、袭击和破坏;负责所区内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协调处理群众纠纷;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联系,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劳教所安全稳定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等项工作。 (八)医院 负责全所的防病治病工作,有计划做好免疫预防宣传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常识教育;负责对新收容劳教人员的体检,严格把好收教关;合理使用劳教人员医疗费,负责药品器械的采购、保管、使用,及时对患病劳教人员进行医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发生,防止所内传染病爆发;出据所外就医、会诊的诊治意见证明,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及技术指导;协助生活卫生达标升级活动;负责全所干警、职工家属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工作。 (九)管理一大队 在所部领导和业务科室指导下,具体负责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生产等工作;认真贯彻劳动教养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劳教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队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所管安全工作,确保良好的改造、生产、生活秩序;按照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做好生活卫生工作;组织劳教人员按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劳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干警、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团组织建设;搞好创建工作和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 (十)管理二大队 (职责任务与管理一大队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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