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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 西双版纳州人事局关于西双版纳州2005年公开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http://www.xsbndj.gov.cn 更新时间:2005-7-13 8:50:53

 

根据省人事厅云人通[2005]10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参加今年8月全省公务员录用统一考试,公开招考州、县(市)、乡(镇)机关(含省驻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部分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考对象、职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及2003年、2004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中专毕业生仅限于招考个别乡镇机关职位。

2、部分职位所需的非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招考职数

全州计划有34个机关(含省驻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的122个职位(详见招考计划表)公开招考。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工作)成绩优良;

3、除个别经批准的特殊岗位外,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9日后出生);

4、州内户口(州外户口须本科以上);

5、身体健康;

6、报考民族岗职位的考生须是我州12种(傣、哈尼、布朗、基诺、拉祜、瑶、彝、壮、佤、回、苗、景颇)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05年7月19日至21日(三天),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二)报名地点

报考州级机关、工商系统和药监系统的,到西双版纳人才市场(景洪市易武路17号州人事局一楼人才服务中心大厅)报名。

报考景洪市及其乡镇机关的,到景洪市嘎兰中路14号市政府大院报名。

报考勐海县及其乡镇机关的,到勐海县沿河路人才劳动力市场报考。

报考勐腊县及其乡镇机关的,到勐腊县第一小学报名。

三、笔试教材、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的教材、内容、时间实行全省统一。

(一)笔试教材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云南省指定用书《综合知识教程》。

(购书地点:景洪市易武路17号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教程》的相关内容,科目分为《综合知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其中,《综合知识》(含政治法律、行政管理两个科目)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100分,总计300分。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不含森林公安)的职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综合知识》试卷分为甲、乙两种,招考大专以上学历的职位考甲种试卷,招考中专学历(含招考条件定为“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职位考乙种试卷。《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试卷不分种类,所有应试人员均考同样的试卷。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2005年8月27日、28日,全州统一在景洪市进行笔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招考录用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符合职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无效)、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两张进行报名。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还应持人事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州内考生持原件由本人到现场报名;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待面试时复核原件。

3、招考单位在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在《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上签章,分别送组织、人事部门在现场设置的资格复审点复审,复审合格者到考试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

4、各地招考现场应设立一个投诉监督点,由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人员专门受理群众投诉,对违反《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5、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职数的比例达到3:1才能开考,特殊岗位无法达到该比例的,需报经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批准才能开考。报名结束5天内,对不符合开考条件的职位进行公布,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凭发票到报名所在地人事局退报名费。

(二)笔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查分期为两周。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三)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和州人事局首先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不足2:1比例的岗位取消。报考者是否进入面试,可以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在西双版纳人才市场公告栏或到报名地点查询。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四)面试

根据《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云南省国家机关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的规定,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由组织、人事部门的面试考官组成面试小组,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用人部门旁听,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阶段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分照顾。面试中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可加试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测评要素。每场面试的面试考官在取得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差额抽签产生,主考官须由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实行持证上岗。为加强对面试考官的监督和考评,面试采用全省统一的面试评分软件进行评分。

每个考生的面试结果必须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将整个面试结果张贴在面试地点。

(五)考核和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核和体检,因考核及身体原因淘汰的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人民警察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

(六)公示

对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七)录用审批

按干管权限分别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各级要加强领导,整个考录过程须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考录工作期间,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请报考者共同遵守。若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报请纪委(监察)部门处理,通报全州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三年内招考公务员的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西部志愿者和东南大学远程教育(网络教育)云南站点的学生报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二)持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可视为“部分职位所需的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可报考“社招(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岗位。

(三)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考前培训。

(四)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招考工作给予监督。监督电话:2122016(州纪委驻州人事局纪检组长室)

(五)本公告分别在州县市政府办公所在地、西双版纳人才市场公告栏、《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报网络版(www.bndaily.com.cn)、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网(www.xsbn.gov.cn)、西双版纳党建(www.xsbndj.gov.cn)上公告。

报考咨询电话:2126293(州委组织部干部科)

         2123744(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特此公告 

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  西双版纳州人事局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附:“2005年西双版纳招考公务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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