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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授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决定共分8个部分:一、明确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二、加快推进“两基”攻坚,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和质量;三、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四、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大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五、建立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保障农村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六、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七、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八、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农村教育事业。
决定特别要求,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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