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工作】
2022年我州县域经济发展稳中向好
2022年,西双版纳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做好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全州县域经济发展稳中向好。
一、县域经济发展现状
(一)县域GDP总量平稳增长,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全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突破700亿元,达到721.39亿元。3县(市)中,景洪市GDP达373.90亿元,勐海县GDP达194.81亿元,勐腊县GDP达152.68亿元。
从全省129个县(市、区)GDP总量排位看,3县(市)排位均处于全省中上水平。其中,景洪市排全省第19位、勐海县排第40位、勐腊县排第58位。
(二)县域GDP增速差距逐步缩小,经济运行态势良好。按可比价格计算全年全州GDP同比增长4.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3县(市)中,GDP增速均实现正增长,其中勐腊县和勐海县分别增长4.6%、4.5%,高于全国、全省、全州平均水平;景洪市增长4.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略低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
从全省129个县(市、区)经济增速排位看,3县(市)排位总体处于中等水平,其中,勐腊县排全省第58位、勐海县排第60位、景洪市排第68位。
(三)县域经济对全州贡献率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3县(市)中,景洪市占全州GDP的半壁江山,达51.8%,对全州经济的贡献率49.4%,拉动全州经济增长2.1个百分点;勐海县占全州GDP的27%,对全州经济的贡献率27.9%,拉动全州经济增长1.2个百分点;勐腊县占全州GDP的21.2%,对全州经济的贡献率22.7%,拉动全州经济增长1.0个百分点。
(四)第一产业发展稳定,县域间发展较均衡。全州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65.7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9%。3县(市)中,景洪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61.34亿元,同比增长4.8%;勐腊县完成57.05亿元,增长5.0%;勐海县完成47.33亿元,增长4.8%。
从全省129个县(市、区)第一产业增加值总量的排位来看,3县(市)均处于中上水平,其中景洪市排全省第11位、勐腊县排第14位、勐海县排第22位。
(五)第二产业稳步回升,县域间发展差异较大。全州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89.6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6.5%。3县(市)中,景洪市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05.37亿元,同比增长7.2%;勐海县完成59.47亿元,增长6.2%;勐腊县完成24.82亿元,增长4.2%。景洪市占全州比重超过五成,达55.6%,对全州第二产业的贡献率达61.6%。
从全省129个县(市、区)第二产业增加值总量的排位来看,3县(市)中景洪市和勐海县均处于中上水平,勐腊县靠后,其中景洪市排全省第27位、勐海县排第44位、勐腊县排第96位。
(六)第三产业复苏向好,中心城市拉动的主体地位依旧明显。全州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66.0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3.0%。3县(市)中,景洪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07.19亿元,同比增长2.4%;勐海县完成88.01亿元,增长3.2%;勐腊县完成70.82亿元,增长4.4%。景洪市占全州比重达56.6%,拉动全州第三产业增长1.8个百分点。
从全省129个县(市、区)第三产业增加值总量的排位来看,3县(市)均处于中上水平,其中,景洪市排全省第13位、勐腊县排第47位、勐海县排第56位。
(七)非公经济恢复趋缓,壮大经济实力任重道远。全州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394.32亿元,同比增长2.0%,占GDP比重达54.7%,与上年持平。3县(市)增速均低于GDP增速,仅勐腊县占GDP比重保持小幅提升,景洪市和勐海县均呈下降。其中景洪市非公经济增加值204.43亿元,同比增长1.3%,占GDP比重54.7%,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勐海县110.23亿元,增长2.3%,占GDP比重56.6%,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勐腊县79.67亿元,增长2.6%,占GDP比重52.2%,比上年提升0.7个百分点。
(八)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支撑县域经济发展作用显著。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8%,比上年提高14.3个百分点。从3县(市)来看,勐海县增速最高,同比增长29.3%;勐腊县增长10.4%;景洪市增长8.8%。
(九)消费需求释放动力不足,居民消费信心仍有待恢复。全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1.59亿元,同比下降2.4%,从3县(市)来看均呈下降,其中景洪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0.48亿元,同比下降2.2%;勐海县50.96亿元,下降3.2%;勐腊县50.15亿元,下降1.9%。
(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民生福祉持续增强。全州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7800元、18283元,同比分别增长4.3%、6.9%。从3县(市)来看均保持平稳增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均高于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其中景洪市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2353元、21028元,增长5.2%、7.5%;勐海县分别达37009元、16479元,增长4.2%、6.8%;勐腊县分别达32467元、15389元,增长4.8%、7.9%。
(十一)留抵退税成效明显,财政支出保障有力。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3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1%,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7.2%。其中,景洪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96亿元,同比下降17.4%;勐海县6.03亿元,下降3.8%;勐腊县2.35亿元,下降38.0%。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48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景洪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9.38亿元,同比增长6.9%;勐海县35.37亿元,增长1.3%;勐腊县40.74亿元,增长16.9%。
二、县域经济发展制约因素
(一)县域综合实力较弱,经济基础相对较差。受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等诸多因素影响,县域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较突出,基础相对薄弱,集中表现在传统农业比重大,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弱;工业经济比重偏小,虽然企业数量不少,但规模普遍较小,骨干企业少,支柱产业不明显,产业聚集程度不高,产品结构单一,科技含量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民营经济发展较慢,整体素质不高,发展壮大难。
(二)收入放缓,储蓄意识增强,消费信心恢复仍需时日。居民收入是影响消费的首要因素。由于疫情冲击的影响,居民收入增速放缓,特别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低于农村居民收入2.6个百分点,收入不确定性增强,消费信心和消费欲望不足,居民存款储蓄意识增强。居民消费受到实际偿债压力偏大、对经济和就业的预期偏弱等因素影响短期内难以扭转,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的回升需要时间。
(三)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由于工业比重过低,对县域经济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因素,导致县级财力十分薄弱,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在大力改善社会公共设施并提供良好的教育及卫生等社会服务上明显不足,使得财政杠杆作用难以发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弱化。
三、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州上下要立足发展实际,坚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加快发展县域经济。
(一)着力提升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着眼于扩大经济总量的同时,重点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发挥各县(市)自身的区位和资源优势,针对县域特色产业,通过大抓招商引资、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加强培育市场主体、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提升政府服务企业水平、构建创新生态等举措,来推动文旅康养产业、橡胶产业、普洱茶产业、口岸经济、生物医药(傣医药)、热带水果产业、数字经济等7个产业发展,延伸全产业链,夯实县域经济持续发展基础。
(二)多措并举恢复市场消费意愿。强化优质特色消费产品供给能力,立足资源优势培育县域特色自主品牌,提高研发能力,增品种、提品质,扩宽消费提升渠道,提振市场消费信心。多渠道持续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出台消费优惠相关政策措施,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围绕优势产业、新业态等培育新的消费热点,鼓励和支持大宗商品消费,提升大宗商品的消费热度,稳住消费基本盘。
(三)加强财税工作,进一步增强财政实力。巩固现有基础财源,不断培育新财源,扶持壮大支柱性财源。要依法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州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