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刀文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代理州长,并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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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任命刀文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代理州长的决定
(2021年2月10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 来源:西双版纳新闻网 |
- 发布时间:2021-02-18 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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